释义 |
一、枣庄市农药广告审查需要什么资料 1、农药广告审查表 2、资料真实性声明 3、营业执照 4、影视(音响)类广告的视(音)频文件 二、枣庄市农药广告审查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农药广告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 三、枣庄市农药广告审查的时间以及地点 窗口名称:3楼社会事务区 办事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区C04窗口(省农业农村厅)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窗口序号:C04窗口 四、枣庄市农药广告审查的条件 1.广告内容不得违背《广告法》规定; 2.广告内容应符合《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