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言情小说在没有作者授权的情况下,只是私自将名字改变就说是自己的原创文,算侵权吗? |
释义 | 很多行业中都讲究创意,但是好的创意并不是那么容易获得。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借鉴别人的创意,稍加改动,用在自己的作品里。但是这种借鉴别人的创意到底算不算侵权呢,下面给大家一起聊一聊。作品侵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借鉴了别人的创意而创作的作品是否侵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首先第一条要满足的就是侵权的作品和借鉴的作品有实质性的相似点2,然后就是侵权作品的作者有接触原创作品的的可能性以及证据3,最后就是取得了使用许可即使相似也不构成侵权上面的三条需要成立才能判定一个作品的创意是不是侵权。单纯的借鉴创意是否构成侵权其实创意本身就是思想上的东西,很难去界定。在法律依据:《著作权法》中,将作品分为了思想与表达两部分,也只是对表达的侵权进行了约束,而思想上的侵权就没有太多的界定。那么单纯的借鉴别人的思想是不是构成侵权呢?这个还是要回归到你借鉴后的创意和原创有多大的相似程度。去年有一个侵权某条UI的“今日油条”侵权案件,最后就判决了油条店构成了侵权。因为油条店虽然名字起的不一样,但是整个的宣传图片,包括LOGO的色调等基本都和原创一样,达到了很高的相似性。所以,这种蹭热度的创意借鉴就属于侵权的创意。而像QQ这样的软件,一开始也是借鉴了国外的社交软件,但是在整个UI以及功能上还是有很大的区别,这种创意借鉴就不属于侵权。另外目前国内的很多手游甚至商业项目都存在创意借鉴。比如社区电商,你浏览一圈会发现,大部分的平台功能其实都差不多,只不过色彩,界面不一样罢了,而这种也不属于侵权的。如何避免不必要的创意侵权那么在平时我们如何的避免不必要的创意侵权呢?首先最基本的就是标注创意的来源,你借鉴了别人的创意,那么在作品后面加一个来源参考就可以规避很大的风险。接着就是借鉴要有一个度,不能借鉴人家的核心内容或者大幅度抄袭人家的创意。你要做的是以人家的创意为基础,打造自己的创意。最后就是对于比较严格的创意如果实在解决不了一定要联系人家取得使用许可。并且如果是发在一些第三方平台上的作品,一定要阅知平台对“原创”内容的要求标准。 在没有作者授权的情况下,言情小说只是私下改名字,说是自己的原创文章,算是侵权吗? 很多行业中都讲究创意,但是好的创意并不是那么容易获得。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借鉴别人的创意,稍加改动,用在自己的作品里。但是这种借鉴别人的创意到底算不算侵权呢,下面给大家一起聊一聊。作品侵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借鉴了别人的创意而创作的作品是否侵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首先第一条要满足的就是侵权的作品和借鉴的作品有实质性的相似点2,然后就是侵权作品的作者有接触原创作品的的可能性以及证据3,最后就是取得了使用许可即使相似也不构成侵权上面的三条需要成立才能判定一个作品的创意是不是侵权。单纯的借鉴创意是否构成侵权其实创意本身就是思想上的东西,很难去界定。在法律依据:《著作权法》中,将作品分为了思想与表达两部分,也只是对表达的侵权进行了约束,而思想上的侵权就没有太多的界定。那么单纯的借鉴别人的思想是不是构成侵权呢?这个还是要回归到你借鉴后的创意和原创有多大的相似程度。去年有一个侵权某条UI的“今日油条”侵权案件,最后就判决了油条店构成了侵权。因为油条店虽然名字起的不一样,但是整个的宣传图片,包括LOGO的色调等基本都和原创一样,达到了很高的相似性。所以,这种蹭热度的创意借鉴就属于侵权的创意。而像QQ这样的软件,一开始也是借鉴了国外的社交软件,但是在整个UI以及功能上还是有很大的区别,这种创意借鉴就不属于侵权。另外目前国内的很多手游甚至商业项目都存在创意借鉴。比如社区电商,你浏览一圈会发现,大部分的平台功能其实都差不多,只不过色彩,界面不一样罢了,而这种也不属于侵权的。如何避免不必要的创意侵权那么在平时我们如何的避免不必要的创意侵权呢?首先最基本的就是标注创意的来源,你借鉴了别人的创意,那么在作品后面加一个来源参考就可以规避很大的风险。接着就是借鉴要有一个度,不能借鉴人家的核心内容或者大幅度抄袭人家的创意。你要做的是以人家的创意为基础,打造自己的创意。最后就是对于比较严格的创意如果实在解决不了一定要联系人家取得使用许可。并且如果是发在一些第三方平台上的作品,一定要阅知平台对“原创”内容的要求标准。 自己的作品被别人用在当地的出版物上,没有作者或作者的名字,是侵权吗? 法律分析:这种行为很难界定为侵权行为,首先需要确定是否属于以下合理使用的情形,属于以下情形的,不涉及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他们自己的作品被别人用在当地的出版物上,没有作者也没有作者的名字,是侵权吗? 侵犯了著作权,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定性无法指明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商家卖同人周围,经同人画家授权,但没有原作者授权,算侵权吗? 法律分析:出售别人的画会不会侵犯著作权,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未经作者同意复制作品出售的,会构成侵犯著作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商家卖同人,经同人画家授权,但没有原作者授权,是侵权吗? 法律分析:出售别人的画会不会侵犯著作权,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未经作者同意复制作品出售的,会构成侵犯著作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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