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股东给公司借款会涉嫌抽逃出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借款不构成抽逃出资。但是需要程序正当。抽逃出资是指出资后将财产通过各种方式归自己所有,而如果股东是真的借款,有还款的行为,则是抽逃出资。 一、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如下: 1、行为主体,行为主体为公司投资者,即股东; 2、主观方面,这取决于公司股东是否故意逃避出资,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贷款关系或其他依据,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支付任何费用,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3、侵权对象,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公司验资成立后抽逃出资。抽逃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可能涉嫌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罪。 二、抽逃出资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所谓抽逃出资,也称抽回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或者对公司增资的过程中,股东未经法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抽回其已实缴出资,但是仍然保留其公司股东资格和原有出资额的行为。抽逃出资的行为系股东故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的侵害。抽逃出资行为往往通过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来实现。因此,要认定存在抽逃出资的事实行为,需认定抽逃出资人的主观故意,证明不真实、不合法行为的产生。具体包括“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具体情形。 三、股东出资的违法行为都有哪些呀 股东出资的违法行为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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