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承租人过世,其女儿申请更改为承租人,符合所有更改所需的5个条件,出租方是否可以拒绝变更承租人?
释义
    下列情况不得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死亡的;2、原承租人户籍迁出的;3、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或属于家庭成员的;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的;5、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6、存在国家规定不得变更的其他情形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房屋为前单位福利分房,承租人死亡,女儿申请变更为承租人,符合所有变更要求的五个条件。出租人能否拒绝变更承租人?
    下列情况不得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死亡的;2、原承租人户籍迁出的;3、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或属于家庭成员的;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的;5、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6、存在国家规定不得变更的其他情形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出租人卖房未通知承租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吗
    出租人卖房未通知承租人能要求赔偿。因为承租人对于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卖房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没有通知的,法律规定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新房东加租毁约了,承租人应当怎样维权
    新房东加租金毁约了,承租人维权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在租赁期限内擅自上涨租金,不产生法律效力。对方毁约,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承租人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应当重点注意哪些问题?
    承租人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应当重点注意的问题有:承租人在面临拆迁的时候,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应当重点注意的问题有:
    1、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具备下列情况之一,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1)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处分不受租赁关系的限制,拆迁人应对被拆迁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即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对原有租赁关系已进行了变更,原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回复到完全状态,拆迁人应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即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没有解除租赁关系,也没有达成安置协议。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继续承租,租赁关系继续有效。
    3、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继续承租,租赁关系继续有效。但由于租赁标的物发生了变动,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必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二、承租房被征收时需要注意:
    1、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如征收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被征收人的姓名、住处、通讯地址等情况。
    2、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屋位置、建筑面积、结构楼层、装修及周边环境等。
    3、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应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第四,补偿方式。主要包括选择的补偿方式,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则应约定支付的时间;如果选择产权调换,应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差价结算等事宜。
    4、补助费用。征收人应对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费。过渡期限内,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临时安置的,征收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还需要支付停产停业补偿费。
    5、搬迁期限或过渡期限。搬迁期限就是指被征收人最晚自行搬出被征收房屋的时间。过渡期是指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征收人提供可以入住的调换房屋的最晚时间。
    6、违约责任。指违反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按照约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租赁期间,因征收导致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从所得或应得补偿款中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其中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中,涉及承租人装修部分归承租人所有;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归承租人所有;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归承租人所有;
    4、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的补助和奖励,承租人享有50%;
    5、合同未明确约定但征收补偿方案中有规定的其他补偿项目,承租人享有50%。
    对于出租人拒不支付补偿的行为应约定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此外,还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在征收过程中,出租人应允许并授权房屋承租人就依约享有的相关权利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意见。
    并提出要剩下的房租,房东不同意,合同到期承租人并不交出房子,请问怎么才能处理呢?
    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对承租人进行催告,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仍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如果承租人继续不履行义务,出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2: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