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1、参保职⼯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证、出⽣证和独⼦证复印件。 3、⽣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一、社保断缴一个月补缴会不会影响生育津贴领取 社保断缴一个月补缴不会影响生育津贴领取。 社保断缴一个月是可以补缴的,如果不补缴的话会影响生育津贴的领取,但是如果补缴的话,就不算断缴,对生育津贴的领取不会有影响。生育津贴一般需要连续缴满6-12个月,具体需要看各地区相关规定,期间不能断缴。。生育险是不能自己交的,因为个人无需缴费,由公司负担。生育险也不能单独补缴的,因为它是和“五险一金”中的其他“四险一金”绑在一起的,要补缴,必须五险一金一起补缴。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孩子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规则,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工人予以必要的经济赔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规则。生育保险报销要求工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有下列要求: 1、用人单位为工人累计交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交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限定。 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4、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5、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6、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二、生育津贴制度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生育津贴应在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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