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异地夫妻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释义
    夫妻可以异地办理离婚,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在房产分割问题上,房产单独所有的归属于其中一方个人所有,无需分割。离婚诉讼中,被告通常需要到庭,除非特殊情况下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调解是必经程序,只有当事人可以决定是否离婚。异地解除婚姻关系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
    法律分析
    一、夫妻可以异地办理离婚吗?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可以异地办理离婚,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
    离婚时在房产分割的问题上,房产写单独所有时离婚归属于其中一方个人所有,无需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单独所有是指夫妻双方仅一方拥有。如果房产证上注明单独所有,那说明是对方个人所有,也就是说房产所有权百分百归他个人。首先婚前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按照新《民法典》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缺席判决的态度是非常慎重的,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一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
    一般情况下被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离婚案件除外,属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庭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但该规定对哪些情况下被告必须到庭并没有详细说明,实践中,人民法院采取拘传措施是非常罕见的。
    因此离婚诉讼中,被告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原则上也是应当出庭的,法律如是规定,主要是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如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双方是否能经调解和好,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表达和决定的。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是需要到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是到当地的法院起诉来办理的。但是,如今人口流动比较大,夫妻如果想在异地解除婚姻关系也是可以的,但必须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这一点大家是需要格外注意的。
    结语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夫妻办理离婚手续通常需要到当地的民政部门或法院起诉办理。然而,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加,夫妻如果希望在异地解除婚姻关系也是可以的,但必须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这一点需要大家格外注意。另外,在离婚诉讼中,被告一般可以不出庭,但离婚案件除外。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并且被告应当出庭,因为离婚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缺席判决非常慎重,只有在公告送达或特殊情况下无法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缺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0: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