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在购房前需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卖家也需如实告知房屋状况。如因维修问题引发退房纠纷,可依据以下法律规定解决。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条: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合同。 2.《物权法》第十五条:物权人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权利。 3.《民法典》第一千五百六十条:买受人应当在收到物的同时进行验收,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质瑕疵或者规格性能不符的,可以拒绝接受。 4.《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不动产买卖合同成立后,卖方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或者用途,不得损害房屋的安全、耐用性或者影响居住。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买家在签订合同时需了解房屋情况,如发现维修问题可进行协商或要求卖家修复;卖家也需如实告知房屋状况,如有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致使买家受损,可要求赔偿。若卖家在交易后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损害房屋安全、耐用性或居住,买家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卖家责任。因此,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协商解决纠纷,避免因维修问题引起退房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