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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的房产离婚后过户怎么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后,共同的房产进行过户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并同时提交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明、离婚协议等资料。如果是夫或者妻一方去办理过户的,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离婚财产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仅权利归属人一方可申请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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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0: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