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孩子期间男方可否能够申请宣告其婚姻无效 |
释义 | 不可以,男方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仍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限制,不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一、婚前隐瞒孩子的婚姻能否无效 老公结婚前隐瞒离过婚有孩子的事实,不能申请婚姻无效。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重婚;双方当事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结婚。所以女方不可以因为老公结婚前隐瞒离过婚有孩子的事实而申请宣告婚无效。 二、无效婚姻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中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如下: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2、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是指由于缺乏婚姻建立条件,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婚姻没有被撤销的说法,主张无效婚姻只能由法院依照诉讼程序办理。 三、无效婚姻的法律时效是多久 无效婚姻的法律时效是自始至终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重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近亲结婚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都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义务,当事人可以在取得婚姻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女方按照计划生育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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