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证据的保全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申请保全的是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2、申请保全的证据需要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相当的关联性;3、申请证据保全必须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4、如果法院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担保;5、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证据保全的,从其规定。所谓诉前证据保全,是指在起诉前,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于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材料进行提取保存或者查封的一种诉讼行为。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概念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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