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构成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的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证据,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一、暴力取证罪是怎么样的 暴力取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怎么样才会构成暴力取证罪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暴力取证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所谓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至于行为人是否得到证言、出于什么动机,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所谓暴力,既包括捆绑悬吊、鞭抽棒打、电击水灌、火烧水烫等直接伤害证人人身使其遭受痛苦而被迫作证的肉刑,亦包括采取长时间罚站、不准睡觉、冻饿、曝晒等折磨证人身体、限制证人人身自由而迫其作证的变相肉刑。 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问司法机关进行陈述的诉讼参与人。证人,不仅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而且还包括民事诉讼含经济纠纷的处理、行政诉讼中的证人,但不包括诉讼活动以外的证人,如仲裁活动、纪律检查机关、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活动中的证人。 三、刑事案件认定伪证罪的标准有哪些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 5、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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