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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房屋处理问题
释义
    房产证未办理前,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判决归属权,但可通过调解书约定房屋归属。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可判决居住权或共同使用权。待房产证办理后,可起诉财产纠纷再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咨询:
    因感情不和,我与妻子决定协议离婚。年初时,我们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目前还没办理好。在分割财产时,我们对这套住房的归属权产生了分歧,双方都想拥有住房,补贴给对方钱款。我们请求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却说,对于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房屋,还不能分割,请问是这样吗?
    律师回复:
    你和妻子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这套房屋,由于房产证还没办下来,从法律意义上说,你们还没有取得这套房屋的完全所有权,它的所有权仍属于原房主(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房屋登记为准)。因此,这套房屋在房产证办下来之前,还不能认定为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这类没有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归属权存在争议,那么法院不宜作出归属权的判决。除非你们夫妻能够接受法院的调解,通过协商的方式,在离婚调解书中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双方都认同的约定。比如说,你们同意在拿到房产证之后,房屋归妻子所有,妻子给付丈夫钱款。那么,法院可以判决调解书生效,这套房子的归属权就有了法律的保障。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对此不同意,调解不成功,那么房屋的归属权便会搁置,法院不会判决这套房屋归谁所有。但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由谁居住,比如判给生活较困难的一方居住;或者房屋如何使用,比如双方都同意把房子租出去,平分租金。等到房产证办下来之后,你们可以通过另行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或者析产纠纷,再对房产进行分割。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没有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不宜作出归属权的判决。如果夫妻双方能够接受法院的调解,通过协商在离婚调解书中对房屋的归属作出约定,可以得到法律的保障。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的使用或居住权。等到房产证办下来后,可以再进行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建议您与妻子积极协商,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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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