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和订金后者可退还。订金交付应理解为预付款,目的是解决收受订金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增强其履约能力,不具备债务担保性质。收受订金一方违约只需退还已收订金,无需双倍赔偿。 法律分析 定金和订金后者能退还。订金的交付应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目的是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增强其履约能力,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无需双倍偿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韩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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