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需要什么样的 |
释义 | 办交强险需要当事人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一)交强险相比较商业险来说,其重要性是十分明显的,由于交强险具有更为全面的社会职能,所以在对于收到交通事故上海中的受害人来说,能够有效及时的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对于肇事方也能够使其经济负担有所减轻。而商业保险的目的为盈利性,其经营理念同交强险就有着很大的差别。 (二)交强险的强制性也是其重要性的主要表现之一,凡是在我国境内的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都应当投保交强险,这是我国相关法律所强制规定的,并且,任何保险公司都不能以任何借口来拒绝承保,也不可随意的接触交强险合同。这样,对于车主们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而商业保险则可以根据车主的自身意愿来进行选择性的投保,没有强制投保。如果车主不购买交强险上路,一旦被交警发现会受到处罚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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