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财产总额怎么算? |
释义 | 一、破产财产总额怎么算? 根据我国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司企业破产财产按如下顺序及原则予以制定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二、破产财产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破产财产是债务人所有的,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 2、破产财产是债务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前所有的,可供其独立支配的财产; 3、破产财产是人民法院依破产程序可以强制执行,使债权人得到公平合理受偿的财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1)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4)债务人与他人共有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或者财产权,应当在破产清算中予以分割,债务人分割所得属于破产财产;不能分割的,应当就其应得部分转让,转让所得属于破产财产; (5)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金投入不足的,应当由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破产财产; (6)企业破产前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即使未支付或者未完全支付对价,该财产仍属于破产财产; (7)债务人的财产被采取民事诉讼执行措施的,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尚未执行的或者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在该企业宣告破产后列入破产财产。因错误执行应当执行回转的财产,在执行回转后列入破产财产; (8)债务人依照法律取得的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属于破产财产; (9)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 1、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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