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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机动车灭失是什么意思呢
释义
    机动车灭失就是机动车的毁灭和消失,通俗的说就是车辆报废。
    机动车灭失有如下情况:
    1、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2、因失火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机动车灭失证明书去哪里开的情况如下:
    1、因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毁的,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2、因失火造成车辆损毁的,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4、因偷盗造成车辆灭失的,报案后未追回,由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机动车灭失注销流程:
    1、如果想要对机动车申请灭失注销,需要先准备相关的证件,比如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身份证等;
    2、然后携带相关的资料,前往车管所办事大厅指定窗口申请车辆报废,如实填写机动车报废单;
    3、当通过工作人员审核后,就会给车主提供机动车报废通知书;
    4、车主需要凭借着机动车报废通知书,前往满足要求的报废厂企业对车辆进行报废;
    5、报废厂企业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相关的信息进行核查,没有任何问题后就会对车辆进行解体,拍照。等到所有流程全部结束后,就会提供车辆报废回收证明;
    6、接下来车主就需要凭借着车辆报废回收证明等材料,前往车管所对档案进行登记即可,也就意味着车辆注销手续完成。
    综上所述,机动车灭失就是机动车的毁灭和消失,车辆灭失就得办理注销登记,要不还得交车船使用税。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的,应当及时要求车辆管理所更正。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确认。确属登记错误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更正相关内容,换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应当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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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0:4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