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等婚后收益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前购买股票、基金等的收益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买彩票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借贷利息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等的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等,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交易,其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进行买进与卖出的操作,离婚时的账面收益更倾向于认定为自然增值: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彩票所得收益,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该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财产用于借贷而于婚后取得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离婚时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等婚后收益不属于共同财产。 注:文章系转载,仅供普法使用 拓展延伸 婚前个人财产投资婚后收益归属权益问题 婚前个人财产投资婚后收益归属权益问题是指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在婚前使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等投资产品,而这些投资在婚后获得了收益。在法律上,是否应将这些收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而言,如果婚前财产的所有权明确归属于某一方,并且没有发生财产混合的情况,那么婚后收益仍然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双方共同管理、使用这些投资,并形成了共同财产的协议或共同意愿,那么婚前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具体归属权益问题应根据婚前财产的性质、双方的行为意愿以及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行为意愿,婚前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婚前财产的所有权明确归属于某一方,并且没有发生财产混合的情况,那么婚后收益仍然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具体归属权益问题应根据婚前财产的性质、双方的行为意愿以及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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