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权证丢失的后果 |
释义 | 会发生房屋不能买卖,房屋不能抵押,不能继承转赠,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房屋出租难等后果。 一、二手房买卖要考虑什么产权问题 有下列产权问题:1.二手房买卖时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2.二手房买卖是时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办公,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3.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农民的房屋属于农民私有财产,房屋买卖只能在本乡本土的范围内进行,一般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城市居民只能向农民租房。 二、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转卖时会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吗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的,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 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仍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子。 因此,二手房购买者应该注意,购买房屋后,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司法查封或抵押情况,还要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 三、房屋转卖对居住权是否具有影响?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的,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仍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 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子。因此,二手房购买者应该注意,购买房屋后,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司法查封或抵押情况,还要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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