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后派出所还有档案吗 |
释义 | 为死亡人员进行了销户的,派出所不保留其档案,没有销户的,派出所保留其档案。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如果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为死亡人员进行销户的,人去世后,档案在派出所保留二十年。如果是处罚档案,则要保存到六十年。到期后经审批给予销毁。档案保管期限是有指导性文件的,统称为档案保管期限表。 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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