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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什么应当设立犬只收容场所接收检验处理流浪犬和没收的
释义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犬管理工作。应当建立由公安、城市管理执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一:流浪猫狗的害处:
    1、 流浪猫、狗如果受到抛弃,会产生仇视人的情绪,有时为了保护自己就去攻击人。
    2、 流浪猫狗没有定期打疫苗,接触的环境比家狗恶劣,因此身上携带的鼠疫、跳蚤等病毒和寄生虫的几率要远远高于家养宠物狗。
    3、 流浪猫狗随地大小便也会影响了城市卫生,一旦在流浪中病死而没掩埋,尸体上带有的大量病菌,这也是一种潜在危险。
    4、 流浪猫狗严重影响了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5、为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治理行动。拟定准备针对性地对公共设施区、小区内、广场、等重要场所、主要街道的野狗、流浪狗等进行了大规模的集中围捕、清理行动。与此同时,再对家中养有犬只的居民进行有关规范养狗知识的宣传教育。
    《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五条 市、县(区)公安机关负责犬只的登记和年检,捕捉流浪犬,捕杀狂犬,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等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犬只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指导、监督公共场所禁止犬只进入的标志设置等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只的免疫、检疫,流浪犬只的收容管理,犬只尸体的无害化处理,犬类狂犬病疫情监测等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人患狂犬病的防治和疫情监测、健康教育等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做好管理区域内违法养犬行为的劝阻、报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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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7: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