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三)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 (四)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五)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一、犯刑事责任警察多久来抓人 犯刑事责任警察一般在决定立案侦查以后来抓人,但是法律没有统一规定抓捕的时间,具体由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二、在我国批捕需要家属签字吗 法律规定批捕不需要家属签字,但是是需要通知家属的,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第93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员的时候,必须要出示逮捕证,而且应当立即的送往看守所羁押,同时需要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不需要,批捕是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批捕是要通知公安机关而不会通知家属的。若涉及刑事案件被检察院批捕,尽快委托律师会见,辩护。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是不需要家属签字的,但需要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