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哪些 |
释义 | 彩礼退还的情形及诉讼主体:双方结婚并共同生活、未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未导致生活困难、共同生育子女等情形不退还彩礼。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为当事人,包括男女双方及其父母。离婚时未共同生活且已登记的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法律分析 一、不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哪些 1、不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 (1)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 (2)男女双方并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且时间较长的; (3)婚前给付并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其他情形。如因共同生活导致女方生育有子女的。 2、法律依据:《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二、谁能起诉要求谁返还彩礼 1、根据《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应该是当事人。 2、对于已经缔结婚姻的,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原、被告自然是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对于已经给付彩礼但缔结婚姻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对“当事人”应该做扩张解释,即当事人也应该包括缔结婚姻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由父母给付彩礼,接受彩礼的通常是另一方的父母,也就是说给付人与接收人不仅限于男女双方。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应包括双方的父母。 3、为了公平起见,我国规定了两种情况结婚后如果离婚,女方是需要返还彩礼给男方。一种情况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由于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共同生活,而不单是为了结婚登记。因此,如果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而没有共同生活,则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结语 根据《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不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未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且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当事人可以包括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及其父母。公平起见,若离婚时未共同生活,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确保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最大限度,应包括双方父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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