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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镇户口土地怎么继承
释义
    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当所有权人死亡,其继承人有权继承。这种继承与继承人的户籍无关;但是农村的宅基地是无法继承的,因为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成员只享有使用权。如果房屋存在,那么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待房屋灭失,宅基地就应收归集体。
    一、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
    首先,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其次,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再次。
    二、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城镇户口
    城镇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不是个人私有财产,不能以财产的方式继承,但是建设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所有,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而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如果城镇居民愿意出卖继承的房屋,可以卖给本集体组织内的成员,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集体经济组织收回该宅基地。
    三、农村房屋城镇户口如何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当所有权人死亡,其继承人有权继承。这种继承与继承人的户籍无关;但是农村的宅基地是无法继承的,因为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成员只享有使用权。如果房屋存在,那么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待房屋灭失,宅基地就应收归集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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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