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办理可以让别人去拿吗 |
释义 | 可以,但仅限于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只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其他年满十六周岁及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应当亲自前往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并填写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一、制证机构是什么 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也就是说办身份证的负责机构是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 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二、身份证在哪里办 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派出所审核无误后,为公民采集人像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公民要认真核对登记表内容并签字确认,同时交纳证件工本费。 派出所要为公民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居民身份证收费收据。 三、征兵体检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丢失后去派出所挂失补办。若个人时间来不及,可以在参军入伍后在部队申请办理身份证。补领居民身份证流程: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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