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修高速公路房屋受损的赔付 -损害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 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水田、围田养殖水面、机耕路按12100元/亩补偿到村(包括:青苗补偿费,其中:农户10600元/亩,村委会1500元/亩)。 二、养殖水面、宅基地按8000元/亩补偿到村,涉及赔偿水面承包户损失由村委会支付。 三、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补偿标准、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件。 四、房屋拆迁安置:安置地按160平方米/户的用地标准进行规划,每户建设实际用地面积(包括附属建筑物及院落等设施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其余面积为公共设施用地)。 五、电话、有线电视和自来水由你镇负责重新安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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