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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中未注明房屋面积,是否会影响合同效力?
释义
    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以及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143条和第502条的规定,合同在依法成立时即生效,除非法律或当事人另有规定。合同的生效与是否办理批准手续无关,但未办理手续可能影响其他义务的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况也需要办理相应手续。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没写面积只有房款依法成立即有效。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约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拓展延伸
    未注明房屋面积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未注明房屋面积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房屋的面积,作为双方权益的保障。未注明房屋面积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受到质疑,因为面积是房屋的重要属性之一,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如果合同中未明确注明房屋面积,可能会引发纠纷,例如买方要求补偿差价、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因此,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确保面积明确并准确记录,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合同的有效性。
    结语
    未注明房屋面积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相应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然而,房屋买卖合同中未注明房屋面积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受到质疑。因此,为确保双方权益和合同的有效性,双方应确保明确记录房屋面积,避免可能引发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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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3: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