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身份证居住证都丢了怎么补办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的。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一)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二)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三)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2: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