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福建春季高考政策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前一段时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高校均推迟了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3月12日,教育部针对此事做出部署,为防止校考引发大规模的人员流动和聚集,原则上2020年高考前不组织现场校考。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发布招生简章和相关考试时间安排,让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毕业考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决定可以适当降低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高中阶段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三)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单科竞赛优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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