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单位,按照通常的理解,指机关、团体、法人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其下属部门。具体来说例如政府机关、公司、工厂、学校等一般都称其为单位。 法人是民法上特有的概念。按照广义的法人的概念来说,法人包括公法人和私法人,因此单位应当是法人。当然所谓公法人只是在民法上承认其为法人,而非根据民法成立。非法人组织一般我们是不会称其为单位的,如合伙企业之类。 因此,按照我国法上的法人的概念,单位应当是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的通称。前者是指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后者指不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