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应该承担劳动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 |
释义 | 劳动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的重要性及原则。举证责任包括行为意义和结果意义,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需提供证据,并在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承担不利后果。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或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需提供证据,否则承担不利后果。这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分析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一、劳动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它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具体包含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两层含义: 其一,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 其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由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从行为和结果双重含义上来界定举证责任的内含,对于提高民事审判效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即我们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及适用条件 劳动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及适用条件是指在劳动合同纠纷中,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争议事实的证明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张权益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主张权益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劳动合同存在瑕疵或争议事实难以证明等情形,举证责任可能会有所变化。具体的分配原则和适用条件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在劳动合同纠纷中,正确理解和适用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及适用条件对于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及适用条件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劳动合同存在瑕疵或争议事实难以证明等情形,举证责任可能会有所变化。正确理解和适用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及适用条件对于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劳动合同纠纷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公平正义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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