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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患了职业病怎样补偿?
释义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建议您的朋友进行职业病鉴定,再根据上述条款与公司协商补偿便可。风险提示:员工是否有职业病,要看是否在特殊工种上班较长时间,而且没有防护或防护较差的措施,对身体造成的有职业特征的疾病。须经职业病防治机构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才能认定为职业病。已确为职业病的人员,应依法享有相应待遇。
    公司解散职业病员工如何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倒闭后对于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员工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职业病如何赔偿?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残疾用具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生活护理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风险提示:社保费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种,是企业法定的义务,也是强制性规定。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员工有职业病,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员工有职业病,用人单位如何赔偿,需要从以下两点进行分析:1、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以及后续的自理费、护理费。①员工职业病应当按照工伤享受医疗待遇,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②员工还享受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③员工患有职业病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最多可以享受12个月。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赔偿生活不能自理费、护理费等。2、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需支付以下费用。①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补缴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期;如果仍不缴纳的,将被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②员工工伤的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③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为劳动者提供职业保护条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会面临被罚款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会被责令关闭。
    职业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风险提示:员工职业病不能继续履行原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岗。或者安排员工享受病退待遇等。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提出离职的,用人单位仍需依法解决员工的职业病待遇问题。
    公司清算怎样给员工补偿
    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种为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一种是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资不抵债时依照《企业破产法》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这时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的相关补偿。破产清算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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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