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认定书签字了不认同怎么办 |
释义 | (一)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必须在三日内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是否受理。 (二)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官对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 如果未按照规定的三日期限提出复核申请,那么对事故认定不服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中对认定书提出异议。由于事故认定书在诉讼中只是作为一方提出的证据使用,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当然有权利对该证据的证明力提出异议。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对于事故认定书,因为本身是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法官一般也会以此作为责任划分的依据,但如果异议一方提供的证据充分且非常具有说服力的话,法官也可以对事故认定书的结论不予采信的。 一、交通责任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交通责任认定书包括这些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二、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是否可以作假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证据类型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既不同于鉴定结论,也不同于证人证言,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起着三个方面的作用,其一便是作为交通警察机关对违章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也就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此外,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与民事赔偿案件中,又起着证明被告人是否有罪、赔偿义务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应当赔偿多少损失的证据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的证据类型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而不可以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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