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有两个档次分别为13%与9%。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的,原来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来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法律客观: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