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刻假章一般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诈骗、破坏国家治安管理活动,侵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字业纳入特种行业管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伪造印章行为都有明确规章。所谓印章,是指国家机关刻制的以文字与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或专用章,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符号和标记,公文在加盖公章后始能生效。用于国家机关事务的私人印鉴、图章也应视为本款所称印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之一【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章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章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