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辞职10天后是否有工资发放? |
释义 | 劳动者应当按时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劳动者有权向劳动部门投诉。工资必须按约定日期支付,遇节假日应提前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按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时支付。 法律分析 有。 劳动者只要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拓展延伸 劳动者辞职后的薪资支付时限是多久? 劳动者辞职后的薪资支付时限一般根据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的规定而定。在某些国家,劳动者辞职后的薪资支付时限可能是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确保劳动者能够及时收到应得的工资。然而,在其他国家,这个时限可能会有所不同,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处理薪资支付事宜。此外,劳动合同中可能还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薪资支付时限,例如在解雇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因此,劳动者在辞职后应该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自己在薪资支付方面的权益和时限。 结语 劳动者应当依法获得应得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拖欠。对于工资支付时限,根据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的规定而定。劳动者辞职后的薪资支付时限可能因国家而异,需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处理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情况。《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均明确规定工资应及时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