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租用土地怎么签合同 |
释义 | 长期租用土地签合同的方式: 1、签合同时明确合同中载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标的相关信息、价款、履行期限及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2、确保合同中的租赁期限未超过二十年; 3、签订合同时可以在合同时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一、合同需要哪些部分 合同需要以下部分内容: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姓名、住所、联系方法等;2、合同标的;3、为实现标的交易而需要支付的价款,包括付款方式、条件、定金等;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二、合同主要的内容包括哪些? 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合同书的要点写什么 合同一般由四部分组成:首部、正文、尾部、附件。首部,大多由合同的名称、当事人身份信息、引言等构成。正文内容可以通过条款的形式进行罗列,大致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这些都是基本的条款,缺少任何一个都会给履行结果带来不确定性。大部分合同都是需要结合实际根据以上的基本条款进行扩充的。尾部主要是合同当事人签字栏、附件清单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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