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好了,后面又找麻烦怎么办 |
释义 |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轻微交通事故私下协商好了交警还会处理吗 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履行协议。建议去交警队办理。,直接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好可以在交警的主持下签订书面的协议。,签订协议,履行协议即可。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交通事故打官司麻烦吗 "其实打官司并不麻烦,交通事故打官司的流程 1、起诉 准备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然后是提交相关的证据。 2、开庭 开庭审理阶段:一般由原告先宣读起诉状,提交相应的证据,再让被告反驳,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庭审调查)双方分别出示各自证据,由对方质证。接下来是辩论阶段,由双方分别根据庭审调查的证据阐述各自理由。 3、判决 法庭在庭审后会根据庭审情况做出判决,并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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