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下保护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一、申请保护令应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保护令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对于存在或者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二、多次被家暴怎么办 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机关予以劝阻和制止。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医生诊断证明等,这些以后都可以作为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利证据。手机拍照;如果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能用手机将过程拍下来,也是一种证据来源。还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