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诉讼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办理退费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已生效的法律文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4、《法院退诉讼费审批表》。 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可以退还部分诉讼费。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一、重复起诉的要件是哪些 重复起诉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前后的诉讼当事人都为同一人; 2、前诉讼和后诉讼的诉讼标的相同; 3、前后诉讼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是后诉讼的请求在实质上是想否认前诉讼的裁判结果。 重复起诉需要材料,具体如下: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二、交通事故诉讼请求怎么确定 确定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中赔偿的项目要具体、确定,同时也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如果将要发生的费用明确的,可以一并加人诉讼请求中;如果费用尚未发生、也不确定是否会发生,可以请求法院保留诉权,而不应对在诉讼中要求赔偿。 有人以为提起诉讼请求时费用要求越高越好,其实不然。漫天要价的做法不仅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得不到法院支持,同时也要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给原告带来过重的负担。具体来说,可以向被告要求的赔偿项目的范围和数额的计算。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想主张因交通事故受到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必须在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一并提出,而不能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终结后再另行起诉。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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