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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股东未按章程规定缴足注册资本,是不是会受到工商局的处罚?有何依据?
释义
    公司股东未按章程规定缴足注册资本,是不是会受到工商局的处罚?有何依据?会受到公司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具体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即在认缴期限内缴清认缴的注册资本即可。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进行了如下修改:最低只需3万元即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只需500万,可分期缴付,对无形资产不作规定,改为规定货币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30%。部分类型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1、咨询服务类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2、贸易类企业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3、物流类企业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4、金融类企业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5、电信类企业最低注册资本100万元;6、生产型企业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是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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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5: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