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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津贴返还单位
释义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同时领取,用人单位可以追回产假工资。
    一、女职工产假待遇分为哪几种情况
    女职工产假待遇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按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产假工资而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二、教师编制有生育津贴吗
    享受产假工资的教师不得同时享受生育津贴。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女教师生孩子期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检查费用等)、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产假期间女教师其用人单位正常发工资的,生育津贴补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高于工资的差额补给职工。若是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没有给工资的,生育津贴全部发放给职工,也就是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双倍享受。
    三、女职工产假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女职工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女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劳动者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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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4: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