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登记一年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
释义 | 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 第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需要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后,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办理; 第二,诉讼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原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抵押登记手续怎么办理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登记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签字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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