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招投标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招投标合同中,为确保投标人履行合同和保证施工质量,一般会要求投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作用是保证投标人履行合同,质量保证金的作用是保证投标人施工的质量。当投标人违反合同或者工程质量不达标时,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将被用于赔偿受损方的经济损失。投标人履约后,保证金将被返还。 法律依据: 1.《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提供施工质量保证金,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质量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以上依据仅供参考。在具体操作中,应根据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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