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招投标法中的投标保证金分类规定如下: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4)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适用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设备采购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