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大产证,即新建楼盘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在商品房买卖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规定办理了楼盘初始确权登记成为“大确权”。领取《房地产证权属证明书》,确认该楼盘的权属人是该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大产证”之前销售楼盘,统统称为“预售”,因为此时产权尚未登记,故称“预”;在取得“大产证”后销售楼盘,则叫“现售”。 小产证,即房地产权证明,证明某某业主对房屋享有产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取楼盘《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后,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购房者申请办理购房者所购买商品房的交易过户转移登记,核发《房地产权证》的过程称为“小确权”。 本律师在此提醒,大小产证是根据“大小确权”来分的,小产证与小产权房无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