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论压多些天的薪资,在辞职的时候应当支付劳动者全部的薪资,克扣和扣押员工薪资是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薪资支付暂行规章》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薪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章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