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自建工业厂房产权证需要向主管部门申请新建工程报告,取得拟建用地需要的使用权;进行地质勘测报告审查,设计施工图;进行消防申报、审查、安评、环评,到主管部门进行图纸备案;取得规划许可证,进行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进行安全与质量监督备案,实施工程建设;各项验收资料提交房管局,审批放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