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取保候审期间更换学校是否需要重新申请取保候审?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在侦查阶段,对涉嫌犯罪人采取强制措施后,经保证人签订取保书,被取保人可以回家等待审查起诉的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取保人需要更换学校,一般来说是不需要重新申请取保候审的。但需注意,如果更换学校涉及到担任重要职务、离开本地、身份发生变化等情况,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重新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被取保候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撤销其取保候审决定:……(五)变更住址、工作地点、学习地点等情况,可能发生逃匿危险的。”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规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变更住址、工作地点、学习地点、担任重要职务、离开本地、身份发生变化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取保人、保证人以及监管机关报告,并重新申请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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