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人订立公证遗嘱后,可以向原公证机关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只有遗嘱人本人才能向原公证机关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公证遗嘱。遗嘱人最初订立的遗嘱形式是公证遗嘱。变更或者撤销原遗嘱时,需要在公证处撤销原公证遗嘱,或者重新订立新的公证遗嘱,变更原公证遗嘱。其他遗嘱形式不能改变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可以改变其他遗嘱形式。遗嘱人订立遗嘱后,财产发生变化或者希望改变以前遗嘱中的安排,可以另行立遗嘱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