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行政诉讼分别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外交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